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街办事处、区各部门和单位: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以全国统一、系统完备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
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
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
2020年11月底,对照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2022年6月底,根据上级部门编制的其他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抓好落实。
到2023年,全面完成《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覆盖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检查、公开事项目录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责任明确、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要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
对照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部门制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社会救助、扶贫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我区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制定就业、扶贫等22个领域的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将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人。(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扶贫办,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实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拟定公文时要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理由。制发公文时,在文件附注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定期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保密审查,不得公开涉密信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数据与其他数据资源融合共享,以政务公开数据完善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库,以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提升政务公开便民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中心,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逐项对照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单位都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在网站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综合利用电视、报纸、公示栏、政府热线等多种渠道,积极借助区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座谈会参加人员及范围、实地走访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等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依托政府网站加快“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为公众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及时传递党中央、leyu·乐鱼(中国)官方网站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要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及时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渠道,对政策制订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解读。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建立完善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完善区政府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区政府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要结合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总结借鉴疫情防控信息公开、解读、传播做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街道要积极探索在本级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开设“村(居)务公开”栏目,以村(社区)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中心、各街办事处,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对所负责领域的落实工作进行业务督促指导。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宣传、网信、司法、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和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
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街办事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武汉经开区(汉南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指导责任分工表
附件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责任分工表
序号 | 试点领域 | 责任单位 |
1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2 | 义务教育领域 | 区教育局 |
3 | 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 | 区民政局 |
4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区司法局 |
5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区财政局 |
6 | 就业领域 | 区人力资源局 |
7 | 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9 |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 |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10 | 涉农补贴领域 | 区农业农村局 |
11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12 | 医疗卫生领域 | 区卫生健康局 |
13 | 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 | 区应急管理局 |
14 |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5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区行政审批局 |
16 | 扶贫领域 | 区扶贫办 |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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