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有组织排放治理还待加强。部分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湖北中友钢结构有限公司手续不全、露天喷漆作业,湖北恒信钢构喷漆车间未密闭、无任何废气收集设施,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喷涂作业时未正常使用废气治理设施,武汉市天银路面工程有限公司沥青砼生产线未设置有效的大气污染物收集处理设施。此外,武汉市制定的《改善空气质量2021年工作方案》,提出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但截至2023年9月,只有12家企业完成,占比10.5%,比例偏低。
二、整改目标
《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提出,开展全市钢构行业综合整治行动,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为重点,加快推进源头替代示范项目建设。
三、整改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钢构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2.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组织武汉雅都钢构有限公司、湖北楚天传媒印务等钢构及印刷行业重点企业实施低VOCs源头替代工作,出台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方案。
3.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涉VOCs产品执法检查。组织对生产、销售环节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开展质量抽检,对生产、销售不符合VOCs含量限值标准产品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4.黄陂区对湖北恒信钢构喷漆车间未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加强设施运行监管,保证新配置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5.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督促武汉市天银路面工程有限公司完善下料口废气收集设施,将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设置除尘设施,确保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6.长江新区实行“一企一策”,督促湖北中友钢结构有限公司、武汉一冶钢结构有限公司等企业对标整改,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四、整改情况
1.我区积极推进钢构行业综合整治行动,组织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武桥重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福星精工欧拉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汉南分公司等3家钢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2024年8月20日,对武汉福星精工欧拉绿建科技有限公司喷漆工艺未建设废气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废气,环境保护设施未进行验收,未落实“三同时”制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7万元,同时对环保负责人罚款人民币5.4万元。
2.积极推进含VOCs原材料替代工作。2023年推动东风河西(武汉)顶饰系统有限公司实施溶剂型胶水替换项目;推动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实施水性涂料替代油性涂料项目。2024年推动武汉鑫赛尔橡塑有限公司实施水性涂料替代油性涂料项目。通过示范带头效应,积极鼓励区内企业开展含VOCs原材料替代工作。
3.我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生产、流通领域涂料、胶粘剂等5款产品VOCs含量限值开展监督抽查,检测结果均为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4853077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2025年1月22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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