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同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推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工程应用。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主管的工程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园林和林业领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园林和林业领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园林和林业领域重大项目(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园林和林业领域生态补偿工作
5.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化养护作业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在公园内活动使用音响器材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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