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现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武经开规〔2019〕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作如下调整:
一、《实施细则》第六条修改为:
第六条 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图审查机构。
二、《实施细则》第十条修改为:
第十条 确定项目图审机构的方式
(一)施工图审查费用在政府采购标准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文件(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土地证之一)后,可自行委托具备相应审查资格的图审机构进行项目施工图审查,图审机构不得与所审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建设单位选定图审机构后,建设单位、图审机构、区建设主管部门签订项目施工图审查三方协议,明确建设单位委托、图审机构提供审查服务、区建设主管部门支付费用并依法监管的责任和义务。
对同一个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报告和包括消防、人防、技防等各专业在内的施工图,建设单位可委托同一家图审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
实行“多审合一”。同一项目的消防、人防、技防、园林绿化、基坑、幕墙、轻钢网架、配套绿地等各专项工程,直接委托承接主体工程的图审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费用在政府采购标准限额以上的建设工程,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确定图审机构。
武汉开发区管委会 汉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7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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