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薄弱。《武汉市2022年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方案》要求,加大柴油车排气监管执法力度,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测与维护制度,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但督察发现,武汉市对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管能力薄弱,重点任务推进不力。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落实不到位。数据显示,2023年1—8月,武汉市车辆复检数为33603辆(次),在湖北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内仅可查询到634辆(次)的维修记录,检测—维修—复检闭环率只有1.89%。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企业违法违规现象频发。相关检查发现,2023年1—8月,全市84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有35家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问题。督察期间,督察组随机抽查武汉天富盛强贸易有限公司、武汉富征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武汉万顺通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发现均存在未按国家标准规范操作的行为;调阅黄陂区武汉宏路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东西湖广缘汽修经营部、东西湖区广缘汽车服务中心、武汉盛达装卸运输有限公司等4家维修企业出具的30份复检车辆维修凭据,发现均存在造假情况。
二、整改目标
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全市“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率稳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汽车排放检验和维护维修闭环管理。
2.市场监管部门对武汉天富盛强贸易有限公司、武汉富征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武汉万顺通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3.交通运输部门对武汉宏路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东西湖广缘汽修经营部、东西湖区广缘汽车服务中心、武汉盛达装卸运输有限公司的资质和开展维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涉嫌虚假维修情形依法依规处理。
4.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责对机动车排放检验、维修机构加强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四、整改情况
1.落实联席会议,定期组织会商。于2023年11月1日、11月22日分别组织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大队、城管局(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局召开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I/M制度实施工作座谈交流会,要求各职能部门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武环规〔2023〕4号)文件精神,加大对I/M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和相关文件法规的宣贯力度。2023年12月15日,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加大联合监管力度,强化“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监管合力。
2.加强企业监管,开展联合执法。一是加强企业守法意识。组织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签订《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诺书》,督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将有关法律法规内容进行学习宣贯落实。
二是落实规范化管理。实行“一企一档”监督管理,采用在线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截止2024年11月11日,车辆审核超过1.5万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强化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管,全年检查维修企业32家次,发现隐患问题23项,督促完成整改23项,进一步巩固维修企业提高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认识,严格落实机动车维修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
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每季度组织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交管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对质量体系、安检程序、硬件情况、车检国标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武汉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武环规〔2022〕2号)的要求,对9家机构进行20次记分管理。2024年1月中旬,积极参加全市开展交叉执法行动,移交线索3个,已全部进行核实;协调组织专家帮扶辖区6家机动车环检机构,截至目前4家已完成整改、2家正在整改中,对1家机构涉嫌出具虚假报告的问题立案调查。每季度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汽车维修企业执法检查工作,针对通报的“维修结算清单不符合规范样式”的问题,交通运输部门积极进行核实处理;对辖区外的两家M站点,已转办归属地管理区域处理。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4853077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2024年12月26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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