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6 17:55 作者: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一、反馈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不严。督察组抽查洪山区地铁11号线马房山地铁站工地、武昌区南安路10号武汉建工集团工地、巡司河街武汉城建集团工地等3个工地,共检查工程机械13台,发现6台未编码登记、4台涉嫌伪造环保号牌。督察还发现,东西湖立行叉车(武汉总部)从事叉车租赁业务,拥有叉车28台,均未悬挂环保号牌。江夏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等地未完成2022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任务。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未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改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以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2.市生态环境局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

四、整改情况

1我区组织生态环境、住房和城市更新、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对施工工地开展联合检查,对工地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编码登记。截止202410月,已对辖区内42家重点工地施工机械进行了摸排,对未开展编码登记的29台施工机械进行了编码登记。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并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应登尽登”,20241—10月,对110余家进行了摸排企业,开展编码登记1183台。

2.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管理的通告》文件要求,禁止四环线内的企业和工地使用不满足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并对四环内国一、国二和编码登记为X的重点企业、工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和工地10家,未发现违规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违法行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企业和工地开展尾气抽测,对抽测超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依规进行查处,20241—11月共计处罚人民币7.5万元。

3.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持续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对进出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时进行登记,建立进出场登记台账。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1226-20251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4853077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20241226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C栋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D栋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 ©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

无障碍功能 武汉经开区

政府服务便民热线
12345